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民族國小|
轉知89年度(含)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(含)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,自111年3月23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0.887%調整為1.137%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11年3月25日營署財字第1111062794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住宅貸款利率調整方式說明如下:
(一)住宅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0.042%計算機動調整。
(二)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自111年3月23日起由原年息0.845%調整為年息1.095%,旨揭住宅貸款利率隨同調整。
(三)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,其中未貼補差額利息部分之利率由1.745%調整為1.995%(即1.095%+0.9%)。
三、檢附來函影本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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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3-3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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