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民族國小|
主旨:檢送「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」及請獎事實表空白表件各1份,請踴躍推薦適當人選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108年9月5日客會綜字第1086001322號函及「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」第4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獎章之請頒作業,公教人員由其服務機關(構)向該會推薦,非公教人員或外國人,由與請獎事實有關之主管機關、團體向該會推薦。
三、如有適當推薦人選,請於108年9月30日(星期一)以前將請獎事實表函送該會,經該會審查通過後,預定於108年11月公開頒授,爾後倘有其他適當之推薦人員仍得隨時送件請頒。
四、本案相關規定及表件電子檔可至該會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hakka.gov.tw)>政府資訊公開>法規與內規>法規命令>「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」項下下載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5') }} 45|